Get Adobe Flash player

网站首页 政务动态 公文信息 政策法规 改水改厕 标准规范 四害防治 卫生创建 媒体报道 专题研究 健康园地 关于我们
  欢迎访问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! 站内搜索:
政策法规
最新信息  
热点信息  
目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地方法律法规 > 正文

关于印发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“行为规范”“公开制度”“责任追究制度”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08-6-17 来源:本站 浏览:次 字号:

渝爱卫办〔2008〕29号


关于印发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“行为
规范”“公开制度”“责任追究制度”的通知

各区县(自治县)爱卫办、北部新区社发局: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,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,特制定了《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》、《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六公开制度》、《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,确保我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实施。
    附件1、《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》
    附件2、《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“六公开”制度》
    附件3、《重庆市爱国卫生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》。

[upload=附件]http://www.cqawb.gov.cn/admin/flfg/UploadFiles/2008617105428374.doc[/upload]

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: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:023-67706413
(浏览本网站,建议将分辨率调整为1024*768) 渝ICP备11071403号
技术支持 讯迈科技